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關於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規定,非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所有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由非公立醫療機構按照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合理制定。
  非公立醫療機構,民間又稱“民營醫院”、“私立醫院”,是中國改革開放後漸漸複蘇的概念。隨著醫療服務領域問題越來越集中暴露和醫改逐漸深入,非公立醫療機構在醫療服務格局中的獨特作用也日益清晰。一言以蔽之,公立醫療機構一枝獨大,不僅無法緩解“看病難看病貴”,而且無助於人們在健康服務中多元化、多層次的需求。
  自2010年《關於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意見的通知》發佈以來,類似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醫療領域的政策就不斷出台,以致業內人士興奮地宣告“民營醫院的春天到了”,但一個事實是,儘管有了不少利好的政策,可受各種因素影響,非公立醫療機構近年來的發展速度仍然難副期望,有數據顯示,在整個醫療服務市場中,非公立醫療機構所提供的服務數量只占10%左右。
  何以如此?非公立醫院發展不快,可以歸因為稅收、人才、醫保等元素的制約,也不妨從那些旨在為非公立醫院鬆綁的政策中尋找癥結。認真審視近年來相繼出台的這些政策,就會發現其誠然降低了社會資本進入醫療市場的門檻,但在對非公立醫療機構性質的界定上又偏離了其本身的特點。最突出的表現就是在價格管理上。按照相關規定,目前中國公立醫療機構都是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而非公立醫療機構則包括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兩類,其中只有營利性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
  對非公立醫療機構進行營利性、非營利性的劃分幾乎沒有實際意義。一個簡單的道理是,什麼樣的社會資本會僅僅因為別人的歡迎姿態而進入一個不能營利的市場?然而對那些被界定為非營利的民營醫療機構來說,這種沒有實際意義的劃分卻是有形的巨大束縛,因為其直接導致自己喪失了定價權。
  現在三部委的決定正是對這一束縛的撕裂。所有非公立醫療機構獲得定價權,毋庸置疑,這一措施對徘徊觀望的社會資本具備強烈的吸引力。不止此也,懂得一點經濟學原理的人還知道,市場上的價格管制只會讓供方失去提升服務質量的動力,而今獲得定價權的非公立醫療機構要想獲得其心目中的理想利潤,只有拿出區別於公立醫療機構的服務項目和服務質量,否則勢必無法滿足部分人群高層次的需求。
  未來或將證明,在中國非公立醫療機構發展史上,放開價格是革命性的舉措。但歡呼之餘也不能忽視輿論的一種擔憂,這種擔憂緣於過去非公立醫療機構不佳的形象和記錄。在人們的記憶中,非公立醫療機構有著幾乎相同的運作模式:精心包裝的各種“專科”、“專家”,鋪天蓋地、真假難辨的廣告轟炸,患者持續不斷的經濟投入換回的是一包包配方神秘、療效不明的高價藥品……讓這些機構獲得定價權,豈非等於為虎作倀?
  針對輿論的擔憂,相關部委負責人表態稱將“制定規則規範其價格行為,防止濫用定價權”、“非公立醫療機構嚴格執行明碼標價”、“政府加強監管”,這些措施當然都是必要的,但鑒於政府在市場中的適當角色,其更需要努力的應該是以下幾點:一是進一步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吸引更多優良資本進入醫療服務行為,自然淘汰劣者;二是為醫療市場上的所有主體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三是逐漸擺脫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嫌疑,對公立醫療機構實行管辦分離。
  非公立醫療機構的春天也同樣會是整個醫療服務行業的春天。期待春天不再遙遠。  (原標題:[社論]賦予非公醫院定價權,還要進一步開放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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